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烈火焚烧若等闲 (第4/8页)
但是假如你现在非常地穷,富人家有很多木炭,就是不给你,你会不会偷一块?” “还要想?我马上偷啊。” “为什么?” “因为我快冻死了。” 楚茗问:“很冷吗?” 何意羡说:“你还吃冰?” “不是冰啊,是冻住的伏特加,能御寒的。”楚茗看似天外飞来了一句话,“冷又有酒喝,就像瑞士了。” 回到楚茗的问题上,凡是这种虚伪的道德两难伪命题,换作往常,何意羡听都不会听。但此刻不得不折腰,他措辞了道:“《民法通则》第98条,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生命权高于财产权。偷窃和受罚也不矛盾。我活下来了也会为偷盗行为付出法律代价。有一句话很经典的话:法益作为入罪的基础,伦理作为出罪的依据。” 楚茗点头道:“而且紧急避险权也受刑法保护吧,21条说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这你还会背?”何意羡是到了这句话,才展露了一点真实可贵的情绪。 “我以前很想和你有点共同语言的。” 谈判专家何意羡,光顾着话里有话了:“所以啊…先活下来才是硬道理。” 楚茗的眼神却突然变得陌生,说道:“可是重点根本不在于‘穷人该不该偷’,而在‘这种情况就不应该出现’。就不应该出现有人‘路有冻死骨’,而还有人‘朱门酒rou臭’。富人和穷人已经不是同一个物种了,就像穷人和狗不是同一个物种一样,穷人不再是人了。所以,现在这个时候,穷人偷或不偷,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是这个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