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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第5/5页)
坚持多少日子,可能两年,可能一年,或许更短。 要它真是一只有感觉的闹钟,我猜它八成恨不得将我千刀万剐也说不定。人生在世,本就不可能事事叫人如意,好b这只钟:我赶它,我妈却偏把它留下;我恨它,又得日日与它朝夕相对。 ......我开始在想:这间屋子里究竟有什麽东西是我对它有感情的? 记得去年大扫除时,我才清出一箱旧物,是完全用不到的东西。除了一箱子漫画,里面还有寥寥几座陈年的奖盃奖状。十几卷的卡带。故障的录音机。几张草蜢的海报。一件红毛衣。还有一条生锈的十字架项链。 那件红衣上绣着兰心的旧校徽,是我们那届冬季制服的配套毛衣,男nV皆有。 可这件毛衣并不是我的。 要说我对它有感情,称不上,但上面曾有我一时粗心而留下的一个痕迹,且完全无法修补。 初中那年我学会cH0U菸。有一次不小心把正烧着的香菸掉在孔宜的手臂上,擦出一两点的火星,当时我吓了一跳,抓过她的手臂来回检查,确定没把人烫伤,却把她毛衣的左袖管烫出一颗焦黑的洞,就在手臂内侧,不仔细看,也不容易发现。 她说还能穿,我却坚持赔她一件新的。她不肯收我的钱,我只好自己跑去学校福利社买了一件nV生最小号的毛衣,隔天就b她在学校厕所里换下,至於那件绣了她名字的旧毛衣,我则拿回了家,也不知道为什麽一直忘了扔,任它在房间的一个角落持续发霉。 那件毛衣几乎跟我那几座奖盃的年龄一样老,要不是重新翻出来,我已经完全忘记它的存在,可能它就会继续待在那里,与那些奖座悄悄不休地痴缠,永远不会被我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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