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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专制申辩(四) (第2/2页)
数的百姓。对於孔孟来说,坚持的是「仁义」,要君主行仁政。时机与条件成熟,推翻一个政权是「好事」。 民主这种投票选出「总统」的制度,首创是「美国」。就是选出一个「皇帝总统」,让他统治天下。至於法律的细节,可以讨论、可以修改、可以变化,不需要完全复制。投票,是对於一个皇帝是否继续统治的「授权」。这样的想法,对古代儒家来说完全没有机会可以选择,掌握权力的人不会接受,而推翻政权的人,握有权力之後也不会接受。从秦始皇到清宣统以来,还没有看过「不用武力」推翻政权的案例。直到中华民国成立,国民党败退台湾,经国先生解严後,1996年台湾总统大选後,才有第一次推翻政府不用战争的例子。直到2000年才有推翻政府成功的例子。 至於民主非常没有效率、政党恶斗,这些乱象,正是我要论述的事情,之後篇章会一一完整论述。 申辩四:主张「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贼残仁义的统治者,应该被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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