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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盟军聚会(求收藏) (第4/5页)
接盟友去吧。” “先生慢来,有了一身得配的行头,赵家哥哥还给你选了一匹好马,正所谓英雄美人,好马宝剑,这才是正经。” 一提骑马,吕世当时就头大如斗。 自己那世界,马已经不再是出行工具,自己连真马都几乎没见过,让自己现在骑马随大家驰骋,那不是要了自己老命? 吕世开车骑摩托车,在当地那是没人能比,但骑马那就是提也别提。 马牵来了,此马高大神骏,浑身雪白,就是那个花蝴蝶小少爷的坐骑,说起这马,那还是张元特地在口外草原千挑万选给自己的宝贝儿子花重金选来的,可为是宝马良驹,这马相对于古人那就是轿车,花蝴蝶的这匹,就相当于现在的宝马,凯迪拉克了。 赵大海有心,一眼相中,就坚决的给吕世留下了,一匹好马不但是身份的象征,更是在这乱世里,是一个保命的本钱。 过天星见军师背着手只是围着战马转圈犹豫,就是红着脸不上马,马上就恍然大悟的知道问题所在了。 山陕之地历来民风彪悍,接连蒙古,也是战马不缺,所有的男人基本是个个会骑马,过天星和赵大海想当然的就认为只要是陕西的汉子就没有不会骑马的,但显然吕世不再其列。赵大海见吕世尴尬,忙低声凑到吕世耳边好心的道:“要不我给兄弟换个毛驴吧。” 声音虽低,但还是被大家听了个真切,吕世亲兵虽然绷着脸不笑,但看那难受的样子也是知道他们为了照顾吕世的面皮强忍着,若不然早就笑破了肚皮。 想想一群高头大马里夹着一头小毛驴来往驰骋的场景,立时吕世就浑身如火般燥热,老脸红的和一种动物的后面一样。 孔子云,倒驴不倒架,丢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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