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离的金丝雀_我把他的心肝踹流产了,他叫我滚。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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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他的心肝踹流产了,他叫我滚。 (第1/5页)

    01

    暮驰养了我十年把我养成了废人。我真傻,我以为他把我养在花园里,是因为爱我,我是他星球里第一无二的玫瑰,他是我的小王子。可当我在绿草如茵的草地上,看见他把另一个男孩压在身下,亲昵的用鼻尖去蹭对方的脸颊,蹲下身为对方系鞋带的时候,我才知道,我错了。

    我发了疯一样奔过去,把那个男孩推倒在地上,踢他踹他紧紧护着的柔软腹部。男孩有着巴掌大的小脸,他被我踢疼了,都不会大哭大喊变得面容丑陋,只会用那双秋水做的眼可怜的望着高大的男人。换作是我是不一样的,我手肘上磕破一块皮,都会嚎的全世界都听见。我是一点都吃不得苦头的人。

    首先看到的是血,男孩的裤子被血染成了深色,他的脸色苍白,好像就要破碎了。我第一次看见暮驰那么着急,那么恐惧,他把男孩抱起来,嘴唇抖动的不停的吻他闭上的眼皮,唤他,“小桃!小桃!”“醒醒,你不要睡,小桃我在这里,我在这里........”

    所有人都因为突出的意外忙作一团,而我这个罪魁祸首被暮驰的两个保镖控制住,只能红着一双眼梗着脖子在那里等着男人的发落。其实我当时心里虽然气疯了,但潜意识里还是认为他是对我有着不一样的情分的。拜托,想想嘛,毕竟十年了诶。你养条狗都养成家人了好吧,何况我陪他吃陪他睡,枕边人在心里的分量总归不同吧。

    可没想到的是,他狠狠地打了我的脸。其实他没真打我,但是他像是看垃圾一样,当着所有下人的面做出最后的审判,他说,“兰雨亭,看在你跟了我十年的份上,今天我不弄死你。但是今后暮家的大门永远不会为你敞开,趁现在我还能保持理智,给我滚吧。”

    你看看多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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