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他应_46辩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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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辩言 (第4/4页)

结果不是谁想定就能定的,你明不明白?”李龙道。

    “我明白,所以我才问。”

    风穿过走廊,洗手间的便池泛出刺鼻消毒液味,刘潭面不改色。

    “李警官,如果科技能成为一个人躲避伏法的藉口,这世上还有人相信正义吗?我在郊外杀人,没有目击者,没有物证,唯一的证据是行凶过程被摄像头拍下来,然后我被逮捕,审讯时眼含热泪,告诉你们我是被冤枉的,视频里不是我,是有人AI换脸,栽赃陷害,死者家属会愿意吗,你会接受吗?”

    李龙抬手,打断他:“这不是一码事,杀人属于刑事案件,而霸凌,迄今没有一条明确法律能制约其行为。说难听点,就算白明珠真对孟慈有任何伤害,她最多下场是被关起来,这有用吗,谁不知道她老子有钱,假释是分分钟的事?何况霸凌本身就是一个无法明确的定义,你知道13年有一个全国轰动的案子,一群高中生把同班牙齿弄掉,手臂弄折,最后那群小畜生说什么?他们只是跟他玩,没把控好力度而已。”

    “原来是这样。”

    刘潭突然的打断,让李龙思绪断了。

    他皱眉,“刘潭,你——”

    “《治安管理处罚法》里关于欺凌、侮辱他人的明文规定,至少有四条。而这四条罪行全部加起来,最严重的也不过是拘留五到十日,并处以500-2000元罚款。”刘潭缓缓地说,“所以,有权有势的加害者毁了别人,到最后只需要付出十日拘留,罚钱代价,就可以无声抹去他们不做人的一切;他们甚至再拿一笔钱,就可以连牢都不用坐,继续问心无愧的享乐人生,更换下一个欺凌对象,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永远不知悔改,永远政治正确……对吗,李警官?你想说的是不是这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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