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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梦中惊醒,我们就淹死 (第2/6页)
毛衣,甚至是半旧的,阮雀看不出品牌,但从那旧中看出闲适和矜贵来,这是陈家世代积下的底气,对衣服的鉴赏从不靠牌子,靠骨子里流传的品味。 “平时也没见你爱吃这些东西。”陈时瑾看着阮雀傻笑的一张脸,甜筒顶被舔得圆圆的。 阮雀还是傻笑,没有解释这是他庆祝生日的方式。他爸活着的时候每次会在生日那天给他买一个甜筒,原因无他,只是每到生日他都会闹着要礼物,而从陈宅走回他们的出租屋路上只有这么一家麦当劳卖甜品,里面又只有甜筒最便宜。这可能是爸爸于他唯一值得回想的记忆,所以阮雀把这个习惯延续了下来,而当时即使第二个半价爸爸也只买一个给他,导致长大以后他即使吃不下,也要把眼馋了整个童年的第二支甜筒半款拿下。 “答应我只吃一个,午饭我让餐厅准备的都是你爱吃的。”陈时瑾是不会吃第二支冰激凌的,他那平常在几千万合同上签字的手指光是捏着那支圆筒,阮雀就觉得违和,违和又心动。 “什么我爱吃的呀?”阮雀笑眯眯地问。 “法餐,上次和黄寒吃你点的那几道,我都列给他们了,这个餐厅是我爸单独开给我妈的,厨师的手艺在别处吃不到。” “老爷对夫人真好,”阮雀其实是嗜欲很低的人,饭菜在他吃来都差不多,上次和黄总吃饭陈时瑾让他选,他不过是按着陈时瑾的喜好点的,陈时瑾一向会留心身旁人的好恶,这他知道,倒是老爷,想不出他也会浪漫——陈时瑾的一句“别处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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