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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蜀葵 (第3/4页)
府衙,他全然不知自己犯了何罪,y着头皮答道:“是、是。” 见他承认,知府觉得不必再审,高声道:“奴婢私嫁nV与良人为妻妾者,准盗论,刘平,你可认罪?” “大人明鉴!不是奴婢,草民已替nV儿赎过身,冤枉啊大人!” 知府正襟危坐,抬手示意上前的衙役退下。 不等知府质问,关遥言简意赅道:“六月十八,刘平与朱永福口头许下婚约,六月二十三,刘平到关家给挽夏赎的身。” 言下之意便是刘平在挽夏还是关家奴婢之时,便将她许与朱永福为妻。 当朝《刑统》有所规定,奴婢既同资产,既合由主家处分,不得私嫁与人,否则作盗窃罪论处,当判徒刑一年,知情娶者,亦同罪。 “赎身契在此。” 关遥递上一张薄薄的契纸,正是关家的那一份,盖着官府的红印。 知府示意衙役将契纸呈上来,细看一番后,略沉Y道:“朱永福何在?” 衙役将朱永福带上,是一位年逾四十,肥头大耳的土财主,见了知府便跪下忙不迭地磕头,b刘平还怯懦几分。 知府道:“江宁府朱永福,你可是明知刘平之nV为关家奴婢,却仍然答应了婚事?” “不知道!我不知道!” 朱永福愣了一下,旋即便直呼冤枉,指着刘平的脑袋骂道:“他和我说已经给nV儿赎了身的!大人明鉴,这贱人骗我,我是半点不知的……” 此案情形已然分明,堂中衙役无不鄙夷万分。 这人也太恶毒了,把亲nV儿嫁给克妻的土财主作续弦,天下哪有这种当爹的。 知府旋即做出了宣判,刘平因私自嫁nV,辄判处一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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