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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头01 (第1/4页)
01 顾羽清对自己青春回忆最深刻的便是周遭朋友们戏称自己是一根rou骨头,专门招王志这条恬不知耻的狗。而现在,他正开往火车站准备接王志回家洗尘。 他嗤笑一声,希望经过战争的洗礼,王志那死皮赖脸的劲能收一收。脑中闪过王志那张瞧着自己便憨痴样的笨脸,便免不得又回忆起他俩漫长的曾经。 就算是有点想念,那也是掺着nongnong厌恶的味道。 02 王志的行为总是比大脑动得快,顾羽清跟着他mama来到自家拜访的那一刻,便直接上前亲吻了这个长头发的漂亮小男孩,宣称顾羽清是他的老婆了。 只不过当时他们年纪都只有四五岁,双方的家长都以为是玩笑话,调笑了几句便放着他俩自己玩耍。顾羽清在王志试图再给他一个拥抱时狠狠推开,眼睛瞪大,白皙的脸颊都被气得都红起来:“我是男生!” 摔在地上的王志愣住几秒,回过神来,还是笑着大声道:“那我也喜欢你!”顾羽清说不上是什么滋味,只是隐隐约约有种预感:他将会被一只鼻涕虫黏上,瞧到只想转移目光,懒得与其有所接触。 天不遂顾羽清的愿,一直到初中毕业他们都是一个班级。王志时常以各种芝麻蒜皮的小事来缠着顾春清亲他作为奖励,比如帮占座啦、帮带早饭啦或者他自己获得了校运动会跑步的第一名啦,诸如此类。 顾羽清被烦得不行,和爸爸mama提及过几次都被认为是无伤大雅的小玩笑。顾羽清于是把脾气都发在王志身上,于是他们之间达成了一种畸形的平衡:王志成为了顾羽清可以随便颐指气使的癞皮狗,而顾春灯成为了王志永远嗅到就会奔来的rou骨头。 而在初三那年,王志因为体格优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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