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一章你被停职了 (第2/6页)
他是绝对没办法做到的, 「没错的事就是没错」、「没做的事就是没做」,我怎能因为同情心就随意承认疏失? 这是梁起风内心最坚守的一条线,也是医疗纠纷实务面上,不能轻易妥协的一个原则 而在法律面上,律师也常会这样提醒:你若认为自己站得住脚,那你就确实不能承认你有错,不能用上「疏失」或「道歉」的字眼,你千万也不要私下拿钱给患者,不只是「赔偿金」这种名目绝不能用,甚至连「安慰金」、「丧葬费补贴」的字眼,也都不能用。 只要你说你有错,你说你要道歉,这个言词被记录下来,呈现在法庭上时,就会让法官觉得你确实理亏,而因此判你败诉;只要你给了对方钱,法官就会觉得你心虚,哪怕不是「赔偿金」的名义,也会大大增加判你败诉的机会。 所以医疗纠纷就是这样,一旦走入诉讼程序,只要你认为自己没错,你想打赢官司,你就不能道歉、不能认错、不能赔钱。 当然,如果对方告你,是有充分理由的话,医疗方也不一定非得坚持在官司上争输赢,尤其是民事诉讼这种,如果医院及医师团队,确实都觉得自己犯错犯得大了,例如之前「开刀开错脚」的、「开完刀把纱布留在病患肚子里」的案例,那通常就是直接赔钱了事,不会非要跟病患及家属去争个理。 「不过……梁医师,你的案例看起来,确实没有甚麽明显的大错,医院这方面应该不会想走赔钱和解的路,而是选择诉讼,让医院的律师团队来处理後续。」 这是梁起风刚接收到自己「被告了」的通知,而去与医院的法律顾问面谈时,所当面得到的意见。 对阿!我不认为自己有错,医院也没认为我有错,所以不道歉、不赔钱!选择诉讼下去争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