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身的我嫁给了渣攻他叔_分卷(40)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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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40) (第2/10页)

法律?现在还有人不知道《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吗?】

    【人死之后,除非继承人自愿偿还,否则只需要依法偿还最多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

    恰好记者也提出了这点疑问:受到债主sao扰后,为什么你们不报警?遗产不足的情况下,继承人是没有义务偿还那么多钱的。

    说完了前面一大段为金池解释的话,女人原本又变得紧张,却因这句提问,沉默了。

    好半天,她才安静道:有什么法子,你们都懂法,他们也懂,我们斗不赢他们,陌生面孔天天换,还去威胁我在老家种田的爸妈,发血淋淋的照片

    她说了一半,没说了,但懂的都懂。

    只要一日不还清,便永无安宁之日。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然而世上总有那么些人踩着边线,有无数办法让人情绪崩溃,什么事都愿意干,只为了求得一时清净。

    然而共情者终归只是一部分,更多人或是水军冲锋陷阵,提出新的疑问

    【好家伙,空口无凭,之前欠条可是暴露的清清楚楚,人亲手签的字,反转证据呢??】

    于是本次热搜最大的反响点出现了,女人从包里小心拿出压在书里的一摞纸条。

    镜头拉近,纸条一张张被翻阅,一字不落映入网友眼中上面赫然清清楚楚写明了,初始借债人为谢辰,后续债务将转到好友金池身上,由其帮忙偿还。

    【卧槽狠人!!真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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