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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姑》後记 (第2/3页)
。也不想从一夜情之类的着手;那个不是我接触过的题材。所以我是直接从「悖德」两字开始发想。 何谓「悖德」?理所当然就是「违背道德」。 那麽,「道德」是什麽? 「道德」的建立前提,其实是必须处在一个「存在他者」的状态下。 譬如,如果在一个纯粹自然的荒野上,一个人赤身lu0T,并不违反道德。但如果是身处於都市中,那就「违反善良风俗」了。 当一个人独处、一个人没有跟其他任何人接触的时候,是没有「道德」的。只有跟另外一个人,或是身处於存在「很多人」的群T中,才会出现「道德」──也才会有「悖德」。 所以,在我完全没有任何灵感跟故事构想时,就确定要引用尚─保罗?沙特Jean-PaulSartre的概念: 他人,即地狱。L''''enfer,c''''estlesautres. 因为有了「他人」,所有人的「自我」才会受到制约。 但同时,也是因为有了「他人」,「自我」才会存在。 整篇其实都是围绕在这个概念上,当「同X恋」已经被大多数的世人所认可,一夜情或1uaNlUn在创作中也十分普遍,还有什麽可以被称为是「悖德」? ──那必然就是要有一个,被建构出来的道德标准。 所以这篇的主轴与其说是「百合」,不如说是「反父权」、「反威权」,然後藉由一系列主角内心中的自我「反抗」,重建起主角跟姑姑的关系。 有一个概念很可惜最终没有地方cHa上去,因为我怕主题太混乱;卡缪AlbertCamus的名言:我反抗,故我们存在Jemeré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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