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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那时 (第4/4页)
走了,麦爷爷偏心,二话不说把自家孙女从击剑馆拽了出来,跟着邬轻舟一起报了名。 后来麦醉问邬轻舟,为什么当时要选散打,他撇她一眼:感觉它们揍人的功夫很厉害。 但他从来没有真正揍过她,尽管在她十四岁后,就已经不是邬轻舟的对手。 那年原本一直矮小瘦弱的邬轻舟像是吃了增长剂,身材一下子窜得比她高出了半个头,长成了一个俊郎少年,没毒舌时,模样看起来倒也有型有款。 这副好皮囊欺骗了不少天真少女的心。 从那时候起,两人放学一起回家时,邬轻舟总会避开她从书包里掏出一些不知何时被塞进来的情书,撕掉,丢垃圾桶。有一次她偷偷跟过去捡起来看,发现有一封竟然是钱贝贝写的。 她惊呆了,追着问:“钱贝贝可是你们高中部的校花,你真的一点都不动心?” 他上来把她手中的纸碎拍掉,拖着她的手走:“丑死了,你没见她鼻梁上长了几颗青春痘啊,我最讨厌管不住自己嘴的人了。” “……”麦醉有些心虚地捂住自己因为贪吃爆米花嘴角冒出的水泡,但她同时又不死心:“那孙小南呢?我听说她可是你们年级第一的学霸,她也喜欢你。” “我有一次看见她在课堂上扣鼻屎,恶心死了。” “……” 麦醉当时有种自家呵护长大的小弱孩,竟然长成了冰冷霸道总裁,有点欣慰,又有点与有荣焉的感觉。 尽管后来一直都是他拖着她的手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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