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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我就喜欢看上去能掐死我的 (第2/5页)
我低头不语,因为我根本没学,我从高一开始就不听课了,现在是高二的第二个月,我却连向量都算不明白。 他让我把所有作业都拿出来,我就把我书包里的书全都倒出来塞了过去——我作业除了语文和英语有在认真写,其他的几乎都是空白,语文是因为我能看懂,英语是因为小时候我爸给我请了个双语保姆,我多多少少会点。 方仁城看我的作业看得脸都黑了,不为什么,就因为看到我历史大题一通胡言乱语,例如“汉武帝带头废除封建帝制”或者“朱元璋落榜美术学院发动二战”什么的。 哦对,还有刘向宇高考落榜闪击波兰。 “叔……”看着他的脸色,我小声地说着,“我错了,我乱写是因为我以前真没听课,我以后不这样了。” “以前为什么不听。”他问,“抬头看我。” 我发誓这几天是我这十几年来认怂最频繁的时候,因为我真的怕他把我赶出去。 我不得不看向他,但是注意力完全不在我的作业上——他今天下班并没有把衣服换掉,只是脱了西装外套。都说黑色显瘦,他平时穿着西装看上去一般般,穿着白衬衫却能隐隐约约看见里面皮肤的颜色,他领口敞了两颗扣子,我顺着他的喉结向下看去,能看见他饱满的胸肌稍稍撑起胸前的衣服。 他的袖子挽到手肘,把作业扔回来给我的时候我看见他手臂上的血管,不知道为什么,我就喜欢这种看上去能把我掐死的手。 我咽了口唾沫。 直到他喊我名字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走神了,我心虚地把视线移回他脸上:“因为我当时不想学,我觉得学习很无聊,而且就算我不学也不可能饿死...你不会真的不管我的。” 他听完思考了一会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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