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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刑讯(法师被龙主动骑乘榨精、窒息lay) (第2/10页)
格里有很不讨人喜欢的成分……如果你这辈子没好命当个贵族,最好不要再这样看人。” 他把地上的男孩提起来,让他站着,站好,拨开他的头发,细细地凝视这张肿得不对称的脸:“你那个没影儿的爹估计是下城人。” 德瑞文一辈子也没有去过下城。以前的他没有自由,后来则是不愿意踏入那片杂乱肮脏的城区。 他是一个半精灵,不知生父,就连母亲也因为急于改嫁而抛弃了他,让他变成流落街头的乞儿。 有些国家的人喜欢半精灵,觉得混血儿很美丽,但德瑞文恰好生在了一个保守的地方。在森林之外,精灵和人族混居形成的城邦,城里的高精灵鄙视他;人族友好一些,只不过通常会认为他这种人是红灯区里的玩物。 行乞是一项看老天脸色的活儿。晴天,天气不冷不热的时候,再赶上经济好,就很容易填饱肚子。雨天麻烦一些,人们行色匆匆,只顾赶路,懒得从兜里掏出零钱来,有些不够机灵的乞丐还有可能被疾驰而过的马车踩断脖子。 有一阵子下了很久的雨,德瑞文已经很小心不让自己淋湿,却还是病了,气息奄奄地倒在街上。他被一个面包店老板捡走,做了学徒,给正式工打下手,清早四点起床,晚上七点休息,剩下的时间被安排了无穷无尽的工作。 店里童工很多,大多和他一样无家可归,孩子们经常趁老板不注意磨洋工,或者偷偷躲起来小憩,然而一旦被抓到,后果就很严重,老板常常一边打德瑞文一边骂他:“猪耳朵!” 至于其他那些孩子,明明和他一样低贱,但他们有自己的小团体,拒绝他假如,还学着工头的话取笑他说:“猪耳朵!” 因此,后来,法师德瑞文总是身着长袍,用兜帽把自己的面容遮掩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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