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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实在太吵,大家聊得好像在开派对那麽开心似的。 经过大家七嘴八舌地描述,我逐渐明白我为何会在医院。 首先是陈民豪不小心踢足球击中我的头部,昏倒的我被送到急诊室,医师检查说我脑部有少数血块,也有脑震荡,因为无法开刀,只能持续观察,所以我就昏睡了一个礼拜,只有七天,没有一百年。 而因为是陈民豪的过失当然、我一点都不怪他,所以就由他负责每天晚上的看护,白天再由我老妈负责。 醒来後,我又做了一些奇奇怪怪的检查,然後医师宣布:「太神奇,蔡承翰同学脑部的微小血块已经消散,马上可以出院了!」 医师与护理师离开後,病房只剩下陈民豪、李哲跟我老妈在场,大家都喜形於sE,我老妈还抱着我、哭了起来。 真难为情啊! 我又不是三岁小孩,更何况是在我暗恋的人面前。 我技巧X地推开老妈,说:「妈,回家再哭好不好?」 老妈连忙拭泪,笑着说:「我这是太高兴了,回家g嘛还要哭?」 就在此时,我清楚看见一位满脸是血,左手断了,全身布满无数大小伤口的中年男子,缓缓从对面病床前面的地板浮出来,然後继续漂浮着往天花板而去,最後消失在天花板里。 我觉得我的心脏差一点要停止跳动了。 「他」是什麽? 我发出凄厉的惨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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