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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绞刑台v刽子手 (第6/7页)
「听说几十年前,还没有处刑人法案时,很多Si刑是以一种名为〝枪毙〞的方式进行?」 「啊,是的,没错。」西装革履的顾问嘴上回答问题,但脚步没停:「以前是有这种方式没错,但现在,我们的社会讲求文明,何小姐。所以在挑选处刑方式时,我们有两个注意要点。」 石重伸出一根指头。 「首先,就是留全屍。」他道:「这是为了人X尊严考虑。所以像是砍头或者凌迟等古老Si刑,政府绝对不予许可。Si刑犯的家庭是无辜的,保留对於他们的柔软,是现代法治的重要元素。再说了,最後让谁来打扫那种可怕环境?又有谁残忍到愿意选择这样的酷刑?」 顾问伸出第二根指头。 「再来,处刑方式尽量是不见血的。最常使用的药物、多人使用的绞刑,即使是最残酷的电椅,也避免了鲜血四溅的景象发生。」 「也是为了对犯人和Si刑犯家庭的人道考量吗?」何纯挑眉。 「不完全是。」石重答:「其实更偏向於为处刑人考虑。如果场面太血腥,多多少少会影响到处刑人的决定。毕竟伤害或者杀人,都是社会大众极力避免、下意识反感的事物。如果让你砍下一个人的头,你很可能无法接受,但如果只是注S一点点YeT进到对方血管里?那听起来可没什麽压力,对吧?」 何纯轻柔皱了皱小鼻子。 「我以为,顾问都偏向於不希望处刑人按下按钮呢。」她说。 「顾问局是绝对中立,何小姐。」石重朗笑几声:「我们局长很可怕的,我可不想因为偏颇而被留职停薪啊。」 他远远看向自己的车。 「至於为何把枪毙废除……法庭的决议是不使用枪械等任何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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